5月8日,劉某家屬因劉某在員工宿舍意外死亡一事前來惠環司法所申請人民調解。工頭石某因沒有相關施工資質和生產條件,石某手底下的工人劉某被介紹到某勞務派遣公司上班,被派遣至惠環一處工地從事建筑施工,后劉某在員工宿舍意外死亡,劉某家屬與勞務派遣公司、石某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于是向惠環司法所申請調解,司法所受理了該糾紛。 
受理糾紛后,應當事人的請求,也為了減少當事人少來回跑,司法所組織人民調解員立即趕到糾紛現場了解情況, 
勸說劉某家屬前來面對面調解。鑒于該糾紛的特殊性,為提高調解成功率,司法所還邀請“所所對接”的偉倫(仲愷)律師事務所、派出所參與該糾紛調解工作。在司法所組織的調解會上,聽取當事人的事實和理由的陳述。工頭石某表示劉某作為自己的雇傭工人,對劉某在宿舍意外死亡表示同情,但認為劉某家屬提出的賠償過高,僅愿意在人道主義上給予劉某家屬補償。勞務派遣公司表示愿意承擔部分補償,但死者是非因工死亡,劉某家屬提出的賠償要求太高無法接受。在掌握到當事人都有調解意向后,各方對責任分擔均沒有異議的基礎上,采取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經多次調解最終提出了當事人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并簽訂了調解協議。 惠環司法所在調解此類糾紛時,善于引導當事人之間互相諒解,通過宣傳法律,說服教育、規勸疏導等方式,積極促成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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