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仲愷檢察室圍繞全國工作指引以及各級整頓辦的要求,按照“6+1+2”整治模式,有序開展整治工作,堅決向影響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良好形象、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沉疴積弊開刀,堅持刀刃向內、猛藥治苛、刮骨療毒,在頑瘴痼疾整治上集中發力,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為認真落實“開門搞整頓”的要求,充分展示仲愷檢察室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取得的成效,現將整治成果公示如下。 一、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方面 為推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入心入腦,做到“應錄盡錄”,先后組織全體檢察人員深入學習了“三個規定”制度,以及張軍檢察長對落實“三個規定”制度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組織開展“三個規定”“萬長”大宣講和簽訂《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承諾書》等方式開展“線下”宣傳;同時,利用門戶網站及時發布仲愷高新區檢察室“三個規定”倡議書、設置“三個規定”手機音視頻彩鈴,營造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濃厚氛圍。通過整治,檢察干警“逢問必錄”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已經形成,司法辦案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檢察人員的社會交往更加規范。 二、整治檢察干警及其家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方面 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組織檢察人員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通過解讀“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發布《致干警及家屬的一封公開信》、移交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身份信息至仲愷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信息比對等手段,嚴格組織核查,建立信息庫,加強檢察人員動態管理。經組織全面核查及甄別認定,未發現檢察干警及其家屬存在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問題;同時,組織開展“廉政家訪”活動,印發《廉政家風倡議書》,研究制訂《關于進一步明確檢察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及政策界限的意見(試行)》,在標本兼治,把“當下治”和“長久立”統籌推進。 三、整治違規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方面 自2020年12月開始,惠城區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迅速組建工作專班,全面鋪開違規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對上世紀90年代以來惠城區、仲愷區辦理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核查倒查,我室檢察人員未有違規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情況。通過整治,刑事執行檢察干警的監督能力進一步得到提升,查辦徇私舞弊“減假暫”職務犯罪案件工作標準得到進一步統一,刑罰執行的嚴肅性得到進一步維護。 四、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 惠城區人民檢察院制定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工作方案,明確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和責任;通過函詢、查閱裁判文書等方式廣泛征集線索,開展智能化數據排查和法律監督專項檢查,深挖問題線索。通過整治,我室檢察人員辦案更加嚴格規范,主動履職擔當意識明顯增強。 五、整治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方面 通過仲愷政法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隊伍教育整頓期間接受群眾舉報線索的公告,面向社會征集有關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的舉報線索,并公布舉報電話,面向社會征集有關檢察機關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在司法掮客的舉報線索,在司法行政機關的協同配合下,對全室7名干警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13人從事律師職業情況進行核查,經甄別認定,未發現我室干警存在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下一步,我室將嚴格按照惠城區人民檢察院制定的《關于規范離任人員從事法律職業的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離任人員管理,防范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及充當司法掮客問題。 六、整治檢察系統其他突出的問題方面 根據省、市、區關于頑瘴痼疾整治“6+N”的部署要求,將內部矛盾化解不及時、執法司法過程中的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降低審前羈押率措施不到位等3項內容作為本系統本部門的突出問題納入頑瘴痼疾整治工作中。通過深入整治,全室干警的工作作風、精神面貌、能力素質均得到有效提升,內部管理制度機制得到健全完善,隊伍凝聚力向心力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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