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召開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和答記者問。據悉,在各級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和扶貧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專項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近期,最高檢將掛牌督辦一批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集中突破一批重大、典型、有影響的案件,帶動和推進專項工作深入開展。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介紹,為推進扶貧開發領域反腐倡廉建設,保障脫貧攻堅工程的順利實施,促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高檢和國務院扶貧辦決定,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共同開展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王松苗表示,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各地檢察機關因地制宜,結合實際部署開展了移民搬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扶貧補貼等方面的“小專項”,集中查處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有力震懾了不法分子。他舉例,如貴州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民生資金保護專項行動,山東、廣西檢察機關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專項查案工作,一批侵害貧困群眾利益的腐敗分子被依法查處。
據統計,今年1至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案件658人,同比上升53.7%;立案偵查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4775人,同比上升0.3%。其中,查辦涉農扶貧領域瀆職犯罪975人。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涉及資金管理使用環節2640人,占該領域同期立案總人數的55.3%。
對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王松苗介紹,今年下半年,最高檢將通過加強與國務院扶貧辦的配合協助,努力做到以精準打擊、精準預防服務精準扶貧。同時,不斷加大辦案力度,形成懲治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高壓態勢。對扶貧領域的重點預防職務犯罪項目,最高檢也將掛牌督辦。
王松苗表示,司法辦案中,各地檢察機關要針對查辦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中發現的“蟻貪”“蠅貪”等突出問題,加強分析研究,著重從健全管理體制,加強監督制約和政策宣傳等方面,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懲治和預防措施,確保哪里有問題,懲防職務犯罪就跟進到哪里,推動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懲防專項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在答記者問環節,最高檢反貪總局四局局長宋寒松披露,一些省份村“兩委”負責人案件,超過了整個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半數,有的市縣更高達七八成。另外,基層扶貧部門的一些領導人員也成為職務犯罪的易發高發人群。
今年4月18日,“兩高”通過了《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調整了貪污賄賂犯罪追訴和量刑標準,將普通貪污受賄犯罪的入刑點由5000元調整為3萬元。發布會中,有記者問到,“一些地方扶貧領域貪腐案件涉及的案值比較小,新的司法解釋出臺后,是否會對這類案件產生影響?”
對此,宋寒松解釋說,必須注意到,貪污扶貧款物犯罪的起刑點是1萬元而不是3萬元,對受賄金額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要查明其是否具備《解釋》第一條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如果存在,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對經查明確實不構成犯罪但涉嫌違紀的,要移送紀委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絕不讓任何一個腐敗分子逃脫懲處。
發布會上,最高檢還通報了13起典型案例。“這些案件直接侵害貧困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損害黨群干群關系,減損群眾的獲得感,阻礙脫貧攻堅戰略的順利實施,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宋寒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