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圖解: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劃定轄區內京九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通告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劃定轄區內京九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通告
惠仲委〔2019〕3號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為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將仲愷高新區內京九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
序號 | 線路 | 所屬行政區劃 | 鐵路起訖里程 | 左(右)側 | 距離(米) |
1 | 京 九 線 | 惠州仲愷高新區瀝林鎮 | K2282+000-K2288+400 | 左右側 | 12 |
2 | 惠州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 | K2270+000-K2282+000 | 左右側 | 10 |
備注:表中距離為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塹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內外距離;高速鐵路(含城際鐵路)與普速鐵路并行區段高速側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按高速鐵路安全保護區規定辦理。
二、有關要求
(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原有土地權屬不變。
(二)廣梅汕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按公示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具體范圍,在鐵路沿線設立標樁。轄區內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鐵路沿線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要依法予以支持。
(三)鐵路沿線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應遵守《條例》的有關規定,主要條款摘錄如下:
第二十九條 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第三十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采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派員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監督。
第三十一條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既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保證安全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拆除。
第三十二條 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鄰近區域建造或者設置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不得進入國家規定的鐵路建筑限界。
第三十三條 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第三十四條 在鐵路線路兩側從事采礦、采石或者爆破作業,應當遵守有關采礦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保護要求。
第三十六條 在電氣化鐵路附近從事排放粉塵、煙塵及腐蝕性氣體的生產活動,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責令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特此通告。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