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華寶世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你(單位)的申請,本機關于2020年4月3日依法作出準予你單位依法在惠州市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行政許可決定,并核發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惠441300277672)。2023年以來,本機關執法人員依職責多次前往你單位注冊所在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但聯系你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均無果,并發現你單位辦公場所內無人在崗、空無一物,未能取得你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關證據,你(單位)不再具備原許可和安全生產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三條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單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惠441300277672)。
請你(單位)于2023年8月2日前,持本決定書和原行政許可決定書及相關行政許可證件到仲愷交通運輸分局辦理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本機關將公告注銷原交通運輸行政許可證件。
你(單位)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仲愷高新區分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