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仲委辦〔2017〕28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各有關單位:
《仲愷高新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創新局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7年8月16日
仲愷高新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13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仲愷特色的農業水價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節水和農田水利體制機制創新、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農業用水價格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普遍實行,可持續的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基本建立,先進適用的農業節水技術措施普遍應用,農業種植結構實現優化調整,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約化轉變。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供水計量設施。
各鎮(街道)要根據灌區實際情況,按照“有利節水、有利計量、方便管理”原則,科學設置計量點。小型灌區和末級渠系根據管理需要細化計量單元;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計量到井,有條件的地方要計量到戶。尚未配備計量設施的已建工程需在指定位置補充安裝計量設施,新建、改擴建工程計量設施的安裝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對于已實施節水改造的灌區,在骨干工程和末級渠系配套安裝計量設施,在高效節水灌溉管道進口設置水表,實行計量供水,計量到斗口,有條件的計量到戶。對于已實施節水改造的灌區,重點推進用水計量設施建設。同步實施信息化建設,在取水口和主要分水口建設取水量監測、圖像或視頻監控、網絡通信等設施。根據灌區工程渠道輸水方式(渠道或管道),采取相應的流量監測設備。流量監測設備的選型要結合地形地貌、渠線布置及供電情況來確定。(責任單位:區農村工作局、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
(二)建立農業水權制度。
認真貫徹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摸清農業用水情況,加強農業取水計量監管,嚴格農業取水許可管理,建立農業用水權確權機制,嚴格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2018年6月底,基本完成四個區管水庫(石鼓、觀洞、黃皮嶺、黃沙)取水口的計量監控設施建設,對已發證灌區實施計劃用水等取水許可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至2020年底,農業取水許可基本實現全覆蓋,四個區管水庫主要取水口全面計量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日常監督管理明顯加強,取水許可制度在農業用水中得到有效落實,農業用水實現有效管控。(責任單位:區農村工作局、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
(三)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
2018年底前完成高效節水項目建設,并做好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管理機構和責任人,落實管養經費,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強化供水計劃管理和調度,提高管理單位運行效率,強化監督檢查,加強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學、精簡高效、服務到位的運行機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加強水費征收與使用管理,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水費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明確水費征收標準、征收方式、使用范圍以及監督檢查措施等。(責任單位:區農村工作局、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各鎮(街道))
(四)探索終端用水管理新模式。
1.全面提升基層水利組織對社會的服務水平。以“建立健全職能明確、布局合理、隊伍精干、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基層水利服務能力”為目標,進一步強化基層水利服務機構體系建設。一是要科學設置崗位,配備必要人員。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結合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的功能、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進行崗位設置,并配備必要人員。二是合理配備設備。應根據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管轄范圍、工作人員數量、管理的水利工程數量和類型、技術服務任務等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設備。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機構內部管理,建立農民用水戶協會、村級水管員、農村水利設施維修養護、日常巡查等內部規章和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運作規范。四是加強培訓學習,提升服務意識。組織開展對水管所、農民用水戶協會、各類專業隊伍等組成人員的崗位、職責任務、服務標準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從2017年起,逐步開展農村農業灌溉供水工程管理技術培訓工作,力爭至2020年,全區主要負責農村灌溉供水工程的基層水管員、農民用水戶協會成員均能輪訓一遍。五是加大政府財政投入,積極扶持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切實解決農田水利建設工程和水管員的經費保障問題,形成長效責任機制。(責任單位:區農村工作局、區財政局、各鎮(街道))
2.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權限。按照市水務局工作部署,繼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強化措施落實,持續推進改革,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的改革任務,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責任單位:區農村工作局、區財政局、各鎮(街道))
(五)加強農業用水需求管理。
在穩定水稻種植面積的基礎上,加大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積極發展甜玉米、薯類、豆類等優質旱糧種植,優化糧食生產結構,建立與當地水資源相匹配的種植結構和種植制度,確保糧食生產安全,實現結構優化、效益提高、節水增效目標。大力推廣秸稈覆蓋保墑、噴灌、滴灌等節水技術,集成推廣水肥一體化、水肥藥一體化技術,提升水資源利用率。(責任單位:區農村工作局)
(六)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1.明確水價定價機制。農業用水價格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中型灌區末級渠系和小型灌區農業水價,可實行政府定價,也可實行協商定價。在完善供水計量機制的基礎上,2022年底前,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建立農業用水定價機制。(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農村工作局)
2.合理制定農業用水價格。對實行政府定價的灌區,要加強定價成本監審,充分利用渠系節水改造騰出價格空間,綜合考慮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環節水價并適時調整。中型灌區末級渠系和小型灌區農業水價原則上達到成本水平。確有困難的地區要盡量提高并采取綜合措施保障工程良性運行。(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農村工作局、各鎮(街道))
3.探索實行農業分類水價。對實行政府定價的灌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用水量、生產效益、區域農業發展政策等,區分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在終端用水環節探索實行分類水價。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水價格可高于其他用水類型。(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農村工作局、各鎮(街道))
4.逐步推行分檔水價制度。對實行政府定價的灌區,根據市核定的我區農業用水總量,實行農業用水定額管理和總量“封頂”政策;按照“多用水多付費”的原則,逐步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合理制定階梯加價幅度,促進農業節水。(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農村工作局、各鎮(街道))
5.完善地下水價格政策。加強地下水管理保護,合理制定地下水收費標準和用水限額。多措并舉提高地下水用水成本,使其價格高于當地地表水,有效控制地下水超采。地下水超采區農業用水價格要有利于采補平衡和地下水生態改善,且要率先調整到位。(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農村工作局、各鎮(街道))
(七)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1.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在完善水價機制的基礎上,建立與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相匹配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包括明確補貼對象、制定補貼標準、確定補貼方式與程序、落實補貼資金來源等。(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村工作局、各鎮(街道))
2.建立節水獎勵機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易于操作、用戶普遍接受的節水獎勵機制,重點對采取節水措施、調整種植結構節水的規模經營主體、農民用水戶協會和農戶給予獎勵,提高用戶主動節水積極性。(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村工作局)
3.多渠道籌集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統籌財政安排的水管單位公益性維修養護經費、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經費、上級補助的有關專項資金以及社會捐助等資金,落實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來源。制定獎勵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使用范圍和程序,公開公平公正操作,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村工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及區有關部門要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作為重點任務積極推進,結合實際,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單位責任,著力增強實施方案的可操作性,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各鎮(街道)及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區農村工作局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跟蹤分析改革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明確工作進度。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各項工作,按照本方案的改革任務分工時間表制定分步實施計劃,細化年度改革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抓好各項措施落實,確保按時完成改革任務。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在每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將上半年和全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報送至區科技創新局。
(三)加強輿論宣傳。認真做好政策解讀,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農村開展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義,提高用水戶有償用水、節約用水的自覺性,為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