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的實施意見
惠仲委辦〔2017〕4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15〕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16〕58號)、《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壯大民營經濟的決定》(惠市委發電〔2016〕9號)文件精神,鼓勵、引導和支持小微企業穩步壯大,現就我區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以下簡稱“小升規”)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系列會議精神,圍繞“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加強政策引導、分類指導和公共服務,加快我區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全力推動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加快我區“三次創業”步伐,助推我市以更好質量更高水平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自愿,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推進、持續發展”原則,以年營業收入500萬元~2000萬元(住宿餐飲企業為200萬元以下、服務業企業200萬元~1000萬元)規模以下的小微企業為重點,加強分類指導和服務,通過積極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導促進一批,積極推動“小升規”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目標任務。上規模具體標準: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批發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零售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住宿餐飲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重點服務業企業從業人員50人以上或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現有小微企業成功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的,區財政給予企業資金扶持。扶持資金分兩期撥付,其中:工業、批發業企業各給予5萬元扶持(第一年扶持3萬元,第二年扶持2萬元);零售業企業給予3萬元扶持(第一年扶持2萬元,第二年扶持1萬元);住宿餐飲業企業給予2萬元扶持(第一年扶持1萬元,第二年扶持1萬元);重點服務業企業給予3萬元扶持(第一年扶持2萬元,第二年扶持1萬元)。扶持額度不超過企業當期繳納稅收總額,同一企業不得重復領取。
為充分調動園區、鎮(街道)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園區、鎮(街道)上年度新納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聯網直報庫的“小升規”企業數量,按2000元/家的標準給予園區、鎮(街道)一次性經費補助。
(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落實國家對中小微企業的減免稅政策,支持和引導“小升規”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經認定后的企業符合一定條件按照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中小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中小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三)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積極配合政府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措施,優先滿足重點培育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項目的信貸資金需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切實減輕企業融資成本壓力。積極開展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保持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全部企業貸款增速。除銀團貸款外,不得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四)提升融資服務水平。對列為重點培育對象的小微企業和新上規模的企業開展信用評級服務,幫助企業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根據信用評級情況,向企業提供融資優惠服務。組織開展成長型、創新型、科技型小微企業與投融資機構合作對接活動,推進“區域集優”和中小企業集合債務,鼓勵有條件的小微企業引進私募投資,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優先支持重點培育企業申報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五)健全完善公共服務。加強中小微企業培訓管理和規范運作,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產權清晰、責權明確、管理科學、運行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組織技術專家服務隊深入“小升規”企業,免費提供節能降耗、質量管理標準、計量管理評價、認證等服務,鼓勵“小升規”企業進行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等先進體系認證。充分利用社會中介機構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信息、投融資、創業輔導、管理咨詢、人才培訓、市場拓展、法律及技術等方面服務。
(六)提升配套協作水平。鼓勵大型企業以產業鏈協作帶動小微企業發展,實現產業集聚和合作共贏。鼓勵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在原材料供應、研發生產、市場銷售等環節建立穩定的協作關系。支持舉辦小微企業與大型骨干企業產需對接會,提升大中小企業配套協作水平。
四、責任分工
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做好項目的建設、投產跟蹤監測工作;負責企業融資和信貸優惠政策的推動工作;負責及時將新增上規模的企業納入統計,并及時將基本具備規模以上企業標準的小微企業納入統計預報平臺;配合做好“小升規”動態培育數據庫的建立及其他工作。
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協調“小升規”日常工作及政策扶持落實情況;推動和指導小微工業、商業企業上規模;牽頭建立“小升規”動態培育數據庫,動態掌握全區小微企業的綜合信息,根據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企業信息及時將重點培育對象納入數據庫管理;推進企業配套協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激勵資金的預算安排,按規定及時撥付激勵資金。
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攪拌站)、裝飾行業、房地產業“小升規”企業的監管;推動和指導做好該行業的“小升規”工作,及時將重點培育對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區經濟發展局和區科技創新局。
區農村工作局:負責加強對農業、涉及水資源行業、木材加工、銷售行業“小升規”企業的監管;推動和指導做好該行業的“小升規”工作,及時將重點培育對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區經濟發展局和區科技創新局。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餐飲企業、藥品銷售企業特別是連鎖企業的監管;推動和指導做好該行業的“小升規”工作,及時將重點培育對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區經濟發展局和區科技創新局。
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加強對礦產資源開采行業“小升規”企業的監管;及時將重點培育對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區經濟發展局和區科技創新局。
區國稅局、區地稅局:負責為“小升規”企業做好稅務登記和企業月度、年度新增納入名錄庫相應的數據證明工作,并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定期向區經濟發展局和區科技創新局提供;負責稅收優惠的推動工作。
各園區、各鎮(街道):負責摸清轄區內“小升規”重點培育對象,及時主動組織督促轄區內達到規模以上企業標準的小微企業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范疇;配合建立“小升規”動態培育數據庫,動態掌握轄區小微企業的綜合信息,密切跟蹤落實,并加強與區相關部門的溝通,完成每年下達的“小升規”任務目標。
其他區直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努力為“小升規”涉及的相關工作提供便利,營造一個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務環境,為企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
五、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小升規”工作協調機制,構建區與園區、鎮(街道)聯動、部門協作、社會參與、互促共進的工作格局;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相關工作的具體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工作落實并取得成效;區經濟發展局聯合區兩委督查辦、區科技創新局對政策落實和工作推進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政策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
(二)加強日常監測。各園區、各鎮(街道)要深入企業一線切實做好“小升規”企業的調查摸底工作,切實掌握企業信息,做好企業挖潛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培育企業的關注力度,定期報送企業生產經營數據。
(三)加強執法監管。區國土資源、環保、稅務、供電等部門對占用和消耗資源較多的小微企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促使企業真實反映生產經營情況。對已達到規模標準的企業不主動上規模的,區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采取措施,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已上規模后刻意下規模的企業,將依法追討區財政發放的扶持資金。
(四)營造輿論氛圍。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扶持“小升規”的政策措施和促進“小升規”的好經驗、好做法,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加強信息交流,努力形成政府重視、社會關注、企業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