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
仲愷高新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惠仲委辦函〔2015〕104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有關單位:
《2015年仲愷高新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徑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5年9月14日
2015年仲愷高新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惠府辦函〔2015〕6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食品安全工作實際,現就2015年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抓突出問題,著力防控風險隱患
(一)加強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深入推進農藥及農藥銷售使用、“瘦肉精”、獸用抗菌藥、農資打假、水產品非法使用“兩藥”(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等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病死畜禽收購屠宰、私屠濫宰、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加強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牽頭單位:區農村工作局)
(二)加大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管力度。采取完善標準、制定行為規范、建立追溯體系、加強抽檢等措施,大力推行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生產過程控制,嚴格管控化肥、農藥獸藥等投入品使用,推動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與流通環節管理銜接機制,研究出臺指導意見。開展重點食用農產品聯合治理行動。(牽頭單位:區農村工作局)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入市后監管。加強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將批發市場、城鎮中心農貿市場、經營食用農產品的大型商場和超市作為重點,有序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機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監督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建立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四)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加快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重點推進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加強糧食收購資格管理,督促從事糧食收購、儲存活動的糧食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糧食儲存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糧食質量檔案,落實糧食入庫、出庫質量檢驗制度。加強對糧食加工經營企業、流通市場及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落實索證索票、進出貨檢驗及經營臺賬等制度。建立糧食重金屬含量強制檢測制度和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牽頭單位:區科技創新局、農村工作局、環保分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面制品、大桶飲用水、白酒等重點大宗食品開展綜合治理。繼續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食用植物油、集體食堂、農村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六)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堅持“依法監管、從嚴監管”方針,分級制定風險清單,明確區、鎮(園區、街道)兩級的監管重點。嚴格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持證合法經營。加強對大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規范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保健食品、網絡銷售等的管理。逐步提升集體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力爭在2015年底前,全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達到B級以上。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管和風險管控。配合上級部門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分級管理體系。(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七)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加強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強化日常監督管理,保障必要的監管資源投入。(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八)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開展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摸清底數。制定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計劃。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食品加工業集聚區、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對轄區內的學校食堂、大型工廠企業食堂、旅游景區以及車站碼頭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開展全面核查,對核查中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以及各方面條件較差、問題突出的集體食堂和餐飲服務單位,要指導督促其認真整改,推動各項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進行指導。(牽頭單位:區農村工作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九)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健全與司法部門的信息通報、聯合辦案、提前介入和聯合督辦等機制,強化涉案物品處置、涉案產品檢驗鑒定、證據轉換等工作的協調配合,適時聯合開展打擊行動。繼續推動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二、抓責任落實,著力規范生產經營
(一)健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責任,督促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建立生產記錄、產品標識和自檢制度。鼓勵指導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主體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牽頭單位:區農村工作局)
(二)健全食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擴大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試點。加大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問題報告制度。(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三)完善企業主體責任體系。督促企業完善食品安全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度,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首負責任,落實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員、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強化違法違規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推進處罰結果公開。(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加快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優先將生豬和“三品一標”食用農產品納入追溯試點范圍,推動食用農產品實現可追溯。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系統推廣應用,建設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油和酒類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質量安全記錄制度,加快形成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可查詢、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的追溯體系。(牽頭單位:區農村工作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五)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建立企業信用記錄、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和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獎懲機制,探索出臺食品安全守信激勵政策,對誠實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綠色通道”。進一步完善“曝光臺”、有獎舉報、“黑名單”等制度。推動實施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重點監督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三、抓宣傳教育,著力提升應急能力
(一)加強風險交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交流工作機制。積極發揮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風險交流渠道。建立風險預警專家隊伍,加強預警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大型企業風險交流機制,強化行業預警交流。建立保健食品監管信息聯動曝光工作制度和跨區域預警機制。(牽頭單位:區宣教文衛辦、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二)強化宣傳引導。落實新聞通氣會、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發布突發事件等權威信息,依法公開抽檢信息和重大案件查辦情況。組織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周”、“進口食品安全社區行”、“科學選購保健食品”等重點宣傳活動。全面宣貫《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利用自媒體平臺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公益宣傳和科普工作。(牽頭單位:區食安辦、宣教文衛辦、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三)提高應急能力。逐步建立覆蓋區、鎮(園區、街道)兩級監管部門,上下貫通、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強化跨區域、跨部門應急協作與信息通報機制。繼續加強輿情監測、輿情分析,強化跟蹤處置和應急傳播。加強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探索建立企業責任人和監管部門直報機制。(牽頭單位:區食安辦、應急辦,各園區,各鎮(街道))
四、抓治理體系,著力構建社會共治
(一)健全監管體系。加快完成全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任務,健全園區、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盡快補充人員充實隊伍,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健全區、鎮(園區、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逐步建立村級質量安全監管員隊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推進地方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牽頭單位:區黨群辦、農村工作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二)推行網格化監管。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合理劃分區、鎮(園區、街道)兩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關系。建立網格化監管信息平臺,為全區監管人員配備移動終端,并開展基礎信息采集、監管信息流轉等應用。(牽頭單位:區黨群辦、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三)強化綜合協調。區、鎮(園區、街道)兩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健全機構、完善機制,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督促園區、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形勢會商、聯合執法、行刑銜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凝聚齊抓共管合力。(牽頭單位:區食安辦,各園區,各鎮(街道))
(四)完善社會共治體系。積極搭建社會共治平臺,建立社會共治激勵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依法及時適當給予投訴舉報人獎勵。動員專家、學者、企業一線專業人員、新聞媒體、消費者共同參與食品安全工作。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加強行業自律。在餐飲服務單位大力推行“明廚亮灶”,引導消費者參與監督。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建立多方參與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牽頭單位:區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五)提高依法行政整體水平。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機制。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基層監管人員執法能力。組織開展各級領導干部食品安全知識專題培訓。(牽頭單位:區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五、抓能力建設,著力推進改革創新
(一)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配合上級部門扎實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牽頭單位:區食安辦、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提高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繼續加強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拓寬風險監測覆蓋點,逐步覆蓋鄉鎮農村地區。加強食源性疾病管理,建立部門間有效防控工作機制。加大對新發風險、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力度,建立風險預警體系,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和通報機制。(牽頭單位:區食安辦、宣教文衛辦、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三)加強基層執法裝備和技術創新。按照“適用夠用、填平補齊”的原則,重點強化執法車輛、執法裝備、執法設施配備。加快購置適合基層監管執法的移動執法終端,提升食品(含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區財政局、農村工作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四)強化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快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盡快建設區級食品藥品檢驗所,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工作,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加強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牽頭單位:區黨群辦、財政局、農村工作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五)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啟動“智慧食藥監”建設,配合上級部門建立覆蓋區、鎮(園區、街道)等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的食品藥品大數據監管系統。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食品經營許可信息平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系統、重要食品追溯系統等項目實施進度。加強平臺間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各園區、各鎮(街道))
(六)組織編制“十三五”規劃。統籌規劃、科學編制“十三五”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提出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牽頭單位:區食安辦、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六、抓督促落實,著力強化責任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園區、各鎮(街道)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投入保障。
(二)落實任務分工。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其他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
(三)強化督查考評。區食安辦牽頭建立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制度,細化考核評價細則,規范考核評價程序,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食品安全全面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做好2015年度市食品安全考核評價自評工作,針對重點、難點工作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結合省、市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指標要求和我區實際,擬訂2015年度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方案。開展督促檢查,根據任務分工和時間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推動各地按進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嚴格責任追究。根據《食品安全法》、《惠州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失職瀆職工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