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增加惠州市陳江三友義烏小商品批發城有限公司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通知
惠仲委辦函〔2015〕96號
陳江街道辦事處,區直及駐仲愷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區消防部門調查并報區管委會研究同意,確定增加惠州市陳江三友義烏小商品批發城有限公司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請惠州市陳江三友義烏小商品批發城有限公司認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監管單位要落實企業消防安全監管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指導企業限期抓好整改落實,確保企業消防安全,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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