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
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仲委辦〔2015〕15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惠仲常務紀〔2014〕19號),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5年4月16日
仲愷高新區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廣東省依法行政考評辦法》(省政府令第185號)和《惠州市依法行政考評辦法》(惠府令第8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一)總體目標
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和上級有關部署,緊緊圍繞區委、區管委會中心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不斷提高行政執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潔政府、效能政府與誠信政府,為當好我市盡快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排頭兵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總體要求
依法行政工作體系主要包括各級政府及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決策事項的法定程序管理、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履行職責的法定規則管理和各級政府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職責管理等三大工作領域。全區各單位必須深刻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規范政府行為,保障社會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與職責
(一)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我區實際,區管委會決定調整仲愷高新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區委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任組長,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區委常委、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和區委常委、區兩委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園區、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的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政法委,負責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統籌、協調、指導和檢查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兩委辦和區委政法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兼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 規劃全區依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目標任務,確定年度工作要點,并負責監督落實。
2. 研究分析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形勢,安排部署依法行政重要工作,協調解決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交區管委會討論決定的有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
3. 決定召開全區性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和舉辦全區性依法行政重大活動。
4. 組織檢查組或督導組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議考評。
5. 聽取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單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情況匯報,并就需研究討論的重要問題作出決定。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 制定全區推進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點、階段性部署和專項工作安排,經區管委會或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并負責檢查、指導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的實施情況;負責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有關文件的起草及制發工作。
2. 負責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區性依法行政有關會議的具體協調和籌備工作;負責對全區依法行政骨干和法制干部進行培訓、考核以及全區依法行政宣傳資料的購置、編印和發行工作。
3. 負責全區各單位貫徹實施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的組織協調工作,解決各單位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4. 負責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并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和評比。
5. 負責協調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聞宣傳報道,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三、工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機制。全區各單位要深刻認識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成立本單位依法行政領導機構;要對照上級依法行政考核標準,針對性制定工作細則,細化本單位的任務責任分工,不斷強化指導和監督,不定期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時糾正錯誤;要健全依法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不斷制約和規范政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此項工作須在2015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并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二)落實法制保障機制。全區各單位務必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本單位法制工作室的建設,通過配備專門法律人員或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承擔本單位行政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律咨詢等工作,實現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我法制保障。區委政法委法制部門負責區級規范性文件及全區性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并在合法性審查前要求事項主辦單位提供自身前置性合法性審查意見。此項工作須在2015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并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三)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全區各單位要加強對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監管,切實按照相關法規及法定程序履行職責;要按照要求對已有的相關規范性文件及時做好清理工作,確保文件的適用性和有效性;要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等基本程序,從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規范性和有效期等環節嚴格審核把關;要在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指導下,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報備制度,切實做好規范性文件審查和備案工作,努力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此項工作須在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并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四)規范政府行政執法行為機制。全區各單位要堅決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逐步規范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主要行政行為的程序;要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情權、陳述申辯權、聽證權、申請復議權和提起訴訟權等一系列權利的機制;要將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作為健全依法行政機制的重點,切實減少與杜絕執法行為的隨意性;要通過規范依法行政程序和行為,解決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達到依法履行職責與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此項工作須在2015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并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全區各單位要按照我區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制度,利用法定渠道和相關媒體,積極及時地向社會公布新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和其它社會關注的行政事項,接受社會監督及反饋,促進依法行政與社會法治的有機統一。此項工作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兩委辦;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六)健全行政作為監督機制。全區各單位要自覺接受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監督,認真有效地開展行政內部監督;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加快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責任,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決和裁定;要加大行政復議工作力度,貫徹落實《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重視行政復議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作用,暢通復議渠道,規范復議程序,提高復議質量,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要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群眾投訴、舉報違法行為的制度和途徑,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要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和具體信訪事項的處理規則,及時督查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依法處理好各類社會矛盾。此項工作須在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并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七)強化工作資源保障機制。全區各單位要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力度,促進本單位法制工作有效開展。要組織單位骨干和法律人員參加專業法律培訓與學習,增強自身法律知識,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結合依法行政工作實際不斷開展理論調研和業務探討,在處理具體行政事務時,要嚴格依法、守法,確保行政工作的合法、公正與高效。此項工作須在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并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全區各單位要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區或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將依法行政任務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要制定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實施細則,細化責任分工,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要加強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將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三)營造良好氛圍。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精心組織實施普法活動,特別要加強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切實增強公民依法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努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