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無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惠仲黨辦發電〔2015〕11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無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試行)》業經區委常委會會議(惠仲黨紀〔2015〕5號)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仲愷高新區委辦公室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5年3月30日
仲愷高新區“無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試行)
為深入推進我區禁毒工作,加快推進平安仲愷、法制仲愷建設,維護社會長治久安,根據區委、區管委會工作部署,決定2015—2020年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無毒創建”活動。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惠市委發﹝2013﹞10號),立足當前,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不斷創新禁毒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毒品問題治理體系,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平安仲愷”創建、“幸福仲愷”建設,為我區當好惠州盡快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排頭兵,開啟三次創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創建目標
到2020年,實現全民禁毒意識普遍增強,新生吸毒人員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吸毒人員全面納管納控,戒毒康復體系更加科學完善,戒治挽救吸毒人員能力明顯增強;外地毒品滲透、本地零星販毒活動得到根本遏制;制毒物品、麻精藥品等得到有效管控;跨區域禁毒合作機制全面運作;禁毒工作責任全面落實,禁毒工作社會化格局真正形成;禁毒專業力量不斷加強,禁毒保障充足有力,禁毒事業全面發展,仲愷高新區成為全市禁毒的先進地區。
實現“無毒”的主要標準:
1.轄區內無制毒窩點;
2.轄區內無販毒團伙和網絡;
3.轄區內吸毒人員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吸販毒違法犯罪打擊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
4.無在逃涉毒骨干犯罪分子和制毒師傅;
5.轄區內無娛樂場所涉毒、無易制毒化學品和麻精藥品企業失管失控,無聚眾吸毒事件;
6.轄區禁毒責任落實、隊伍機構健全、基礎設施完善、工作保障有力。
三、創建方法
主要圍繞“無毒創建”工作考核、“無毒單位”評定兩大層面進行,實現禁毒打擊整治、基礎防控雙提升。
(一)針對園區、鎮(街道)、區禁毒委成員單位,開展“無毒創建”工作考核
1. 方式方法。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每年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禁毒委成員單位的“無毒創建”工作進行考核,從組織領導、打擊整治、行業管理、吸毒人員管控、預防教育、“無毒單位”達標率等方面考量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禁毒委成員單位“無毒創建”工作進展情況。
2. 目的意義。通過“無毒創建”工作考核,促進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禁毒委成員單位在組織領導上落實黨委、政府責任,充實健全各級禁毒隊伍;在履行職責上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在打擊整治上加大力度,開拓創新,確保打擊整治力度和水平保持在全市先進行列;在吸毒人員服務管理上夯實基礎,加強維持治療等戒毒場所建設,全面提高吸毒人員登記管理、社區戒毒、就業幫扶等管理服務水平;在預防教育上形成體系,全面開展陣地宣傳、集中宣傳、重點宣傳、廣泛宣傳、新聞媒體宣傳,大力提高人民群眾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水平,進一步使老百姓遠離毒品,實行有獎舉報,積極推進禁毒人民戰爭。
(二)針對園區、鎮(街道)、村(社區)、機關、學校、企業等,開展“無毒單位”評定
1. 方式方法。對照“無毒單位”評定標準,廣泛開展“無毒園區、鎮(街道)”“無毒村(社區)”“無毒機關單位”“無毒學校”“無毒企業”創建活動:
(1)“無毒園區、鎮(街道)”由市禁毒委評定授牌,以后每年復評一次,復評未達標的取消其稱號;
(2)“無毒村(社區)”“無毒機關單位”“無毒學校”“無毒企業”由區禁毒委評定授牌,以后每年復評一次,復評未達標的取消其稱號;
(3)市、區禁毒委每年按照10%的比例對上述范圍內“無毒單位”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無毒單位”稱號,同時對施評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倒查問責。
2. 目的意義。通過“無毒單位”評定,倒逼各基層單位落實禁毒工作“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失土追責”責任,全面加強社會面網格式排查管控,擠壓制販毒犯罪和毒品原植物非法種植空間;全面加強吸毒人員的發現、登記、管理,深入推進社區戒毒、自愿戒毒,深入推進康復就業、對口幫扶;全面加強禁毒預防教育,確保禁毒宣傳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人心,不留死角,最大限度減少新滋生吸毒人員。
四、創建步驟
重點圍繞“無毒單位”開展創建。對照“無毒單位”評定標準,廣泛開展“無毒鎮(街道、園區)”“無毒村(社區)”“無毒機關單位”“無毒學校”“無毒企業”創建活動。
第一階段(2015年3月底前):全面部署。“無毒創建工作”深入動員部署、形成聲勢。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各項目標任務,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大力宣傳“無毒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充分調動基層單位和廣大群眾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形成聲勢浩大、氣氛濃厚的創建氛圍。全區部署大會在3月底前完成。
第二階段(2015年4月—2015年底):全面啟動。無毒鎮(街道、園區)達到20%以上,無毒村(社區)達到50%以上,無毒機關單位、學校達到100%,無毒企業、場所達到50%以上。
第三階段(2016年—2017年底):全面深化。
2016年:無毒鎮(街道、園區)達到35%以上,無毒村(社區)達到65%以上,無毒機關單位、學校達到100%,無毒企業、場所達到70%以上。
2017年:無毒鎮(街道、園區)達到50%以上,無毒村(社區)達到80%以上,無毒機關單位、學校達到100%,無毒企業、場所達到90%以上。對“無毒單位”達標率不達標的園區、鎮(街道),由市、區禁毒委掛牌,實行重點整治。
第四階段(2018年—2020年底):全面達標。
2018年:無毒鎮(街道、園區)達到65%以上,無毒村(社區)達到90%以上,無毒機關單位、學校達到100%,無毒企業、場所達到95%以上。對“無毒單位”達標率不達標的園區、鎮(街道),由市、區禁毒委掛牌,實行重點整治。
2019年:無毒鎮(街道、園區)達到80%以上,無毒村(社區)達到95%以上,無毒機關單位、學校達到100%,無毒企業、場所達到100%。對“無毒單位”達標率不達標的園區、鎮(街道),由市、區禁毒委掛牌,實行重點整治。
2020年:無毒鎮(街道、園區)達到90%以上,無毒村(社區)達到100%,無毒機關單位、學校達到100%,無毒企業、場所達到100%。對未達標的園區、鎮(街道),由市、區禁毒委掛牌,實行重點整治。
五、毒情評估
自2015年起,各園區、各鎮(街道)禁毒委及區公安分局每季度根據毒品案件辦理、毒品價格、110涉毒警情、吸毒人員管控、外地線索指向、涉毒高危人員管控等情況,對本轄區的毒情現狀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形成書面報告,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報區禁毒委。區禁毒委綜合全區情況,每季度向區委、區管委會和市禁毒委報告全區毒情情況。
六、獎懲考核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創建活動取得實效,區委、區管委會成立“無毒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負責開展和指導全區“無毒創建”活動的工作,由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區管委會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長任副組長,由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政法委禁毒防范科,負責統籌安排、檢查督促全區“無毒創建”工作。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禁毒委成員單位要從開展禁毒人民戰爭的高度,充分認識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開展“無毒創建”作為“平安仲愷”工作重中之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考核考評。市、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每年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禁毒委成員單位的“無毒創建”工作進行考核,并按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依據《惠州市禁毒工作領導責任追究辦法(暫行)》、《仲愷高新區“無毒創建”工作獎懲方案(暫行)》實行獎懲。
(三)加強督導問責。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無毒創建”“無毒單位”評定工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在“無毒創建”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將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單位及主要領導相應的責任。對發生影響惡劣的群體性吸毒事件,被中央、省媒體曝光、炒作影響我區形象的重大涉毒案(事)件,被國家、省、市“戴帽”重點整治的,將按照《惠州市禁毒工作領導責任追究辦法(暫行)》,嚴肅追究相關各園區,各鎮(街道)和職能部門的責任。
附件:1. 仲愷高新區“無毒單位”評定標準
2. 仲愷高新區“無毒創建”工作獎懲方案(暫行)
3. 仲愷高新區“無毒單位”評定標準(細化表)
4. 仲愷高新區“無毒創建”考核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