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仲委辦〔2014〕38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有關單位:
《仲愷高新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4年12月1日
仲愷高新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惠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惠府辦〔2014〕24號)要求,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加快轉變我區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合理確定符合我區實際的綠色建筑發展技術路線,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以政府投資大型公共建筑為重點,逐步推行綠建筑標準,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在全市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從2014年1月1日起,政府投資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商業辦公建筑、工業項目配套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建筑逐步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積極創建綠色學校、綠色工廠、綠色寫字樓、綠色住宅小區(社區)等綠色系列工程。到“十二五”期末,全區累計建成綠色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30%以上。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全區新建建筑比重力爭達到6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接近或達到同期發達國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實行能耗定額管理。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實施城市降溫行動。
1. 建立符合仲愷高新區實際的低碳生態城市規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將低碳生態的主要目標和技術指標落實到各層次法定城鄉規劃,以科學規劃統籌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分局、環保分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負責部門,下同)
2. 完善綠道網絡,著力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
3. 通過構建由區域綠地、風景名勝區、城鄉公園、河湖濕地等構成的生態板塊,以及由河道走廊、湖海岸線、綠道等構成的生態廊道,形成有效銜接、相互協調的綠地生態網絡。(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農村工作局、國土資源分局、環保分局)
4. 嚴格落實城市建筑密度、屋頂綠化面積比例、硬質地面透水面積比例、清潔能源利用率等指標要求,開展城市大廣場、硬鋪裝和大面積玻璃幕墻改造,實施城市立體(屋頂、墻面、陽臺)綠化工程。(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農村工作局、環保分局)
(二)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工作。
1. 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提高設計、施工階段建筑節能標準的執行率,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施工階段執行率達到100%。大力推廣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廣泛采用自然通風、遮陽等技術,引導新建建筑由以節能為主向綠色建筑發展方向轉變。(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經濟發展局)
2. 全面推進綠色建筑建設。到2020年底,全區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爭達到60%以上。(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仲愷質監工作站)
3. 逐步推行新建建筑用電指標限制制度,每年選擇1個區域開展試點,降低建筑空調、照明等設備系統的配電容量。(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國土資源分局)
(三)嚴格落實重點建筑節能環保要求。
1.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新建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保障性住房、工業項目配套建筑以及其他公益性建筑,從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積極創建綠色工廠和綠色寫字樓,綠色建筑建設的增量成本納入投資預算。(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分局)
2. 三舊改造項目及棚戶區改造項目均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分局)
3. 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分局)
4. 上述項目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中明確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相關要求,并按照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否則不得批準項目立項,不得辦理規劃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分局)
(四)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1. 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建立和完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的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按綠色建筑要求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區經濟發展局、兩委辦、科技創新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仲愷質監工作站)
2. 研究制訂能耗定額管理制度,確定各類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額標準,以賓館、商場為重點,逐步向其他公共建筑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每年確立一批既有建筑作為節能改造區示范項目,以商業、酒店、辦公建筑等為重點,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制訂節能改造方案并實施節能改造。(區經濟發展局、兩委辦、科技創新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仲愷質監工作站)
3. 推進全區既有建筑節能信息統計工作,力爭在2014年底前完成對既有建筑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信息的調查統計和評價分析,制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明確節能改造的目標、范圍和要求,并出臺相應的強制措施和激勵政策。(區經濟發展局、兩委辦、科技創新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五)大力推動建筑工業化發展。
1.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大力推廣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扶持相關企業發展。依托科研院所、學會協會,促進產學研合作,研發并推廣新型墻體材料及相關建材。推廣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強度鋼筋。(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仲愷質監工作站)
2. 引導規范市場消費,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建設產業化示范基地。(區經濟發展局、科技創新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仲愷質監工作站)
3. 加強建材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建筑市場,堅決打擊以生產“環保磚”名義生產實心磚的違法行為。(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經濟發展局、仲愷工商分局、質監工作站)
4. 積極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工業化基地建設,鼓勵新建住宅一次性裝修到位或實施菜單式裝修,提高建筑工業化技術集成水平。(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仲愷質監工作站)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
根據市下達的目標任務,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牽頭將綠色建筑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已有的相關考評體系。將綠色建筑行動執行情況納入節能減排和提高城鎮化發展水平檢查督查的重要內容。
(二)加大政策激勵。
研究完善財政支持政策,積極支持開展綠色建筑相關工作。“十二五”期間,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建筑節能減排工作,鼓勵自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行為,推動建筑節能科技進步。對獲得國家、省級星級評價標識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具有示范意義的綠色建筑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政策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會同區科技創新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等部門研究制訂。
(三)嚴格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
嚴格落實綠色建筑指標體系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加強規劃審查和施工監管,并在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增加綠色建筑相關內容,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而未通過審查的項目,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在監督管理中發現未按要求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在建項目需堅決予以制止甚至停工整改。對于未按要求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建設項目,應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建設工程質量驗收以及建設工程竣工備案手續。對自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房屋施工、銷售現場明示建筑節能、節水等性能指標。
(四)加強宣傳教育。
通過多種形式積極宣傳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加強輿論監督,營造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良好氛圍。將綠色建筑行動作為全國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提高公眾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倡導綠色消費理念,引導公眾合理使用用能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