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1日起,廣東省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正式實施,一些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有了簡易退出方式。截至3月17日,廣東省共有2375戶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發布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公告。
與一般注銷登記程序相比,簡易注銷登記程序在四個方面作了簡化。一是減少了辦事環節。企業無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清算組及其負責人備案,但并不免除企業的清算責任。二是改變了發布公告方式。企業只需申請登記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發布相關簡易注銷登記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程序終結或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除外)。三是簡化了企業申請材料,將全體投資人作出解散的決議(決定)、成立清算組、經其確認的清算報告等文書合并簡化為全體投資人簽署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四是縮短了登記期限,登記期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
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強調,選擇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的企業,應當確保其清算工作已完結,在企業發布簡易注銷登記公告的45天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以提出異議。
(來源:中國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