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概況
2019年第1季度,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依據《2018年惠州市生態環境監測方案》開展監測,重點企業名單按照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公布<廣東省2017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通知》(粵環辦〔2017〕39號)中名單開展,包括34家污染源(其中8家廢水、9家廢氣、1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16家危險廢物企業)、60家重金屬企業和34家污水廠。
2019年4月開始,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依據《關于印發2019年惠州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通知》(惠市環〔2019〕21號)文件中規定的234家名單開展,包括178家廢水、29家廢氣、27家土壤。
二、監測項目
根據《關于印發<2019年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和<2019年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粵環〔2019〕7號)等要求,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的監測項目,按照執行的排放標準、環評及批復和排污許可證等要求確定。
三、監測頻次
根據《關于印發<2019年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和<2019年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粵環〔2019〕7號)等要求,監測時間和頻次根據生態環境監管需要確定。對于監測超標的排污單位,適當增加監測頻次。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每年至少開展一次。
四、質量保證
嚴格按照《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7)、《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73-2007)等相關國家規范及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等要求進行監測,監測數據經三級審核。
五、監測結果
2019年,監督性監測完成率為100%。監測信息根據《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等要求,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在完成監測工作后5
個工作日內,將監督性監測報告報送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我局獲取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后20
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重點領域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欄目公開,全年監督性監測信息公開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