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氣:項目產生的廢氣包括加熱軟化、沖壓成型、熱熔、擠出成型產生的有機廢氣及惡臭濃度收集后由風管送至“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30米高排氣筒排放。 (2)廢水:項目冷卻廢水循環使用,定期添加除臭劑、除垢劑,按損耗定期補充新鮮水,不外排;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惠州市潼湖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聲環境:通過采取基礎減振、墻體隔聲、消聲等措施降低噪聲,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收運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委托專業回收單位進行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