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氣: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有機廢氣和臭氣濃度等,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水:員工生活污水排入惠州市第四污水處理廠。 (3)聲環境: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交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專業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地下水:廠區分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