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納污管網,進入陳江街道二號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氣:項目注塑成型、吹塑、噴粉烘干、噴漆房、噴漆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注塑、吹塑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甲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特別排放限值及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酚類、氯苯類、二氯甲烷、乙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特別排放限值;丙烯腈廠界無組織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4企業邊界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噴漆及烘烤過程、噴粉及烘干過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印刷移印3D打印過程產生的TVOC排放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的較嚴值。 3、噪聲:項目采取有效的噪聲治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排放。 4、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廢鋼網、不合格品、漆渣、水簾柜廢水交回收公司回收處理;廢包裝桶、噴粉粉渣、干式過濾棉、噴淋廢水、廢潤滑油、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收集后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及時交予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5、環境風險:按雨污分流設計、雨水截斷閥、事故廢水收集系統,準備足夠的沙包。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馬上關閉雨水截斷閥;危廢倉庫應設置圍堰,做好防滲、防漏等措施;定期對廢氣處理裝置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做到及時整改;建立嚴格的操作規程,實行目標責任制,保證環境保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對危險廢物貯存間進行設計和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