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請:1、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HJ1301-2023),增加工業噪聲排放信息; 2、DA002定型廢氣處理口中非甲烷總烴執行標準由“《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變更為“《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 3、DW001綜合污水排放口生產廢水排放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2新建企業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標準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時段一級排放標準兩者較嚴值”變更為“《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表2新建企業排放限值中的間接排放限值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時段三級排放標準兩者較嚴值”; 4、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紡織印染工業》(HJ 879-2017),DW001綜合污水排放口中總磷監測頻次由“1次/月”變更為“1次/季”; 5、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燃氣鍋爐、新建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通告》(惠府和〔2023〕3號),DA001鍋爐廢氣排放口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為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6、根據《關于惠州市百瑞峰實業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惠仲環建[2014]197號)新增2臺針織機,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五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申請豁免新增2臺針織機,本次共新增4臺針織機,現為22臺針織機; 7、同步修改附件及其他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