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生活污水和純水制備濃水排入惠州市金山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站處理后,部分回用于冷卻塔補充用水,剩余部分排入惠州市金山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項目產生的有機廢氣和焊接煙塵經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發電機尾氣通過內置煙囪引至樓頂排放;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高空排放。 (3)聲環境:噪聲源設減振、隔聲措施;合理布局,廠房隔音;定期對各種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交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專業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地下水:廠區分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