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陳江街道陳江村白云山股份經濟合作社64.9950畝的集體土地,作為城市更新建設項目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經對被征收土地進行調查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9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和《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惠府〔2017〕189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以及村民的房屋已按《仲愷大道沿線城市更新單元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惠仲委函〔2020〕265號)的規定予以補償安置。陳江村白云山股份經濟合作社村民已經通過簽訂《房屋搬遷補償協議》的方式履行房屋補償,青苗、零星果樹及其他設施等已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惠府〔2017〕189號)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補償。為此,無需另行兌現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
二、征地留用地補償方式
陳江街道陳江村白云山股份經濟合作社選擇按照《仲愷大道沿線城市更新單元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惠仲委函〔2020〕265號)中的“符合‘三舊’改造范圍的補償安置方式”進行補償,該補償標準已包含征收上述土地所產生的留用地相關權益的補償,為此無需再另行安排留用地。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52),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