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經仲愷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五一村荷樹光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方同意后簽訂集體土地征收協議書(編號2021-222、2022-036),仲愷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征收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五一村荷樹光股份經濟合作社20.3586畝集體土地,作為五一村北片區城市更新單元建設項目用地。依據上述《集體土地征收協議書》第三款,現經雙方充分協商,留用地采取置換物業及折算貨幣補償的方式兌現,現公示如下:
一、留用地安置
根據《仲愷高新區關于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惠仲委〔2022〕55號,原惠仲委〔2019〕23號)第二條,本次征收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五一村荷樹光股份經濟合作社20.3586畝集體土地所產生留用地兌現如下:
(一)本次征收集體土地作為商服、住宅用地的面積為15.3509畝(10233.96㎡),根據《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仲愷大道沿線城市更新單元補償安置實施方案>的通知》(惠仲委函〔2020〕265號)第二條第(三)款,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五一村荷樹光股份經濟合作社選擇置換物業。置換物業面積共為869.89㎡,其中商業物業面積為86.99㎡,住宅物業面積為782.90㎡。所置換物業于五一村北片區城市更新單元內安排。
(二)本次被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工業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線性工程、公共基礎設施、特殊用地及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規定的其他用地的面積為5.0077畝,采取留用地折算貨幣方式補償,按被征收集體土地的15%給予折算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為1400元/㎡,該部分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柒拾萬零壹仟零柒拾捌元整(¥:701078.00)。
二、被征收土地紅線范圍內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權人如對本方案有不同意見,請于本方案公示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52),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