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仲愷高新區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經區管委會同意,正式印發實施。《方案》在保障方式、建設模式、申報制度、運營管理、配套政策等方面均有較大突破,計劃到“十二五”期末,全區建設10000套保障性住房,使我區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全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異地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該《方案》要求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適度保障的原則,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作為“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加大財政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組織領導,逐步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人才公寓住房為輔的住房保障體系。在合理確定住房保障范圍、保障方式和保障標準的基礎上,按照問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實施、輪候解決的思路,分階段、有序地推進高新區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工作。
《方案》規定,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人才安居工程住房(人才公寓)主要面向高新技術人才、在高新區穩定就業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線標準按照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確定;住房困難標準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確定。
《方案》明確,根據公租房、人才公寓住房建設規劃、年度建設計劃和定點需求登記情況,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實行輪候分配。建立公租房、人才公寓住房輪候檔案,加強對輪候家庭人員收入、住房等情況的動態監管,申請人家庭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及時取消其輪候資格,所有輪候信息應通過仲愷高新區門戶網站等平臺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方案》強調,要將公租房及人才公寓住房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通過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
《方案》要求,公租房、人才公寓住房項目的選址要充分考慮承租對象交通、就業、就學、就醫等基本需求,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配套完善的區域,合理安排區位布局。
《方案》明確,實行保障性住房用地預留儲備制度,確保土地優先供應,并落實到具體地塊。同時要創新保障性住房建設模式,包括政府籌集建設和社會力量籌集建設。政府籌集建設包括區管委會組織投資建設、開發項目配建、在拆遷安置房項目中按一定的比例配建、企事業單位的現有存量房改造成公租房、政府購買或租賃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等。而社會力量籌集建設包括產業園區集中配建、單位自籌建設、社會投資建設、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等。